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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通知

    信息发布者:zzw13679357960
    2020-01-16 11:26:59   原创

    通      知

    全体村民:

           为了使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顺利进行,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领导小组将根据每户实际在户口本内人口进行审核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请大家紧快将户内现有人口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页上)每人一页,交给本组组长。由组长交领导小组审核。望大家相互告知!

            李家窝铺村委会

           2020年01月16日

    注意事项:

          1、户内人口有异议的村民,请到派出所进行户口审核,户口本上必须有户口审核章。

          2、已出嫁但户口没有迁出我村的人员,请出具在男方所在地开出的在当地没有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证明。

         

    附:《古浪县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文件中身份界定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界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在本村依法取得土地承包权的人员或户籍登记所在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

    2、原户籍在本村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毕业或退役后未在国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原户籍在村的服刑劳教人员。

    3、户籍在本村的婚嫁女,未在居住地取得成员资格的人员(仅在一方认定成员资格)

    4、从本集体经济组织迁出的婚嫁女离婚或丧偶后户籍迁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居民;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合法再婚人员及依法随其生活,且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未成年子女。

    5、出生时或被合法收养时,随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父或母一方落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且户籍一直未迁出的人员;

    6、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2/3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同意界定为成员的。

    7、因移民政策安置,户籍迁入本村的人员。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该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其他人员。

    ()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可以界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

    1、出生时或被合法收养时,没有随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父或母一方落户, 后来才落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成员子女。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婚生育随其落户的子女。

    3、婚出方(女方出嫁或男方被招婿)户籍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同时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4、婚入方(女方嫁入或男方入赘)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配偶;婚出方(女方出嫁或男方被招婿)户籍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5、户籍迁出本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人员。

    6、以就学、经商为目的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迁入,但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生活的空挂户。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成员身份的其他人员。

    ()不能界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

    1、死亡人员。

    2、户籍迁出本村,不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人员。

    3、虽户口未迁出,但成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国家公职人员,具有稳定生活保障的。

    4、离休、退休回乡人员。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代表)反对其成员资格的人员。

    6、因上学、经商、投亲靠友等需要,迁入户口的“空挂户”,未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未履行集体经济组织义务,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无关联人员。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应该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其他人员。

    ()户籍迁出但仍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情形:

    1、因就读大中专院校,户籍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读书期间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毕业后一年内不把户籍迁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集体户的,取消其成员身份;毕业后一年内把户籍迁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续享有成员身份。

    2、因服兵役销户的,服兵役期间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服兵役完毕一年内把户籍落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续享有成员身份。

    3、因服刑、劳教,户籍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劳教期间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服刑、劳教完毕一年内把户籍迁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续享有成员身份。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必须依法依规。

    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中参照的村规民约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违反法律法规的村规民约、约定俗成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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